
裸奔是扯掉“遮羞布”的艺术?(图)作者:黎明
追溯“裸”行为——伊甸园里,亚当和夏娃经不起蛇的诱惑,偷吃了禁果,具有了智慧,懂得了羞耻,便用树叶编成裙子遮盖身体的私处。也许自从那一刻起,人类就想重返乐园。今年,有关“裸奔”艺术的可谓是层出不穷,花样翻新,令人眼花缭乱——
据5月21日《辽沈晚报》载:“昨日中午12时许,在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内,一名男生高辉(化名)在校园内‘裸奔’,一下子轰动了全校。”一位同学描述道:“当时图书馆和校园中心广场上有很多学生,好多女生都被吓坏了,我旁边一个女生‘啊’地尖叫一声,把脸捂上了。”
高辉在校园内“裸奔”是行为艺术吗?其“裸奔”事件,在学生中引起了一场争议。一位美术系的学生说,“要表演行为艺术可以,但他那样裸奔要表达什么,国外有人为了呼吁保护野生动物,裸体表演行为艺术。但高辉为了什么,他想表达什么呢?”
在食堂前,一位学生说:“这哥们想出名吧,这下他可真出名了。”这位学生认为,高辉的行为是在哗众取宠。
这是艺术上“情境”的错位,“情境”错位的恶果是误导美学的走向,为鼓噪“裸奔”艺术——试问,“裸奔”是献身还是意淫呢?
哲人塞万提斯曾坦言:“我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,也要赤裸裸地离去。”当下时代,有人“超验”其裸奔的行为艺术命题,与人类的道德底线交锋……曾记得,去年,苏非舒力挺“梨花体”诗歌舞袖而裸体,其鼓噪为“文艺”而献身。
的确,用“下半身写作”的所谓美女作家火啦,把身体扭成可怕的“S”型的芙蓉姐姐红啦……以“走光露点”来吸引眼球,制造轰动效应。
有人说,一个多元文化开放的社会,只要法律没有禁止,在没有影响别人的前题下,行为“艺术”该有自由的空间。
譬如说,哈佛大学200多名学生,为了缓解考试前的压力而集体裸奔。用“裸奔”的方式来消解学习的压力,闻所未闻。据新民网4月6日报道:“中国女留学生张某(化名)系原北京大学02届本科毕业生,其在北欧戶外‘全裸狂奔’,理由是为慈善活动募捐。试想,其“裸奔”是浮躁社会背后的悲凉?原本善意的募捐,干嘛非要掺杂“裸奔”的行为“艺术”呢?
又譬如,去年,80后作家张一一公开向李湘求婚。不知其是为了“煽情偷心”还是在李湘离婚时“趁火打劫”?其“誓言”——“非拿下李湘的心不可……若遭拒绝,自己将会在众多城市裸奔。”
有关“裸”的历史印迹——古罗马崇尚人体,唐代曾有此风。其实,裸本身,并没有罪,只因“色”源于人自己鼓噪的“性意识”。试想,前美国总统克林顿,也羞愧于“拉链门”的风流韵事,其接受国会调查和道歉。
裸奔是雪地上“撒野”?是舞台上的“驴打滚”?“生命是一碗水,灵魂是一坛酒……”然而,生命站在风口,情感的剥蚀,心灵的风化……往往留下生命孤独的影子。
其实,当边缘青年如夏蝉鼓噪时,其内心的“独白”和黑夜的“独舞”,甚至其精神的梦幻!扭曲成了白天的呓语和文化的乱象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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